(一)办公室
联系电话:56569782; 邮箱:gxs197@163.com 邮编:150300 联系人:谭喜波
负责机关日常综合工作,组织协调区供销联社有关科室,就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,负责重要文件及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起草,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及各级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,负责文秘、政务信息、档案资料、史志、保密、打字、信访、目标管理、计划生育、年鉴的编写及后勤事务管理工作,承担监事会办公室职责,负责全系统综治安全工作,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干部、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培训,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火灾、生产、交通、刑事案件事故,承担区供销社普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负责全系统信访维稳工作。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、统计的法规制度,编制实施本级财会计划,并督促、检查、总结、报告执行情况,指导所属企业财务管理,会计核算及资金使用,负责社有资产的监督审计,确保保值增值,防止流失,研究解决全系统资产的再开发、再利用及分配等有关事宜,对全系统资产购入、出售、转让、重组、调剂、转换等重大事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,为区供销社科学决策当好参谋,负责统计工作和财会、统计队伍建设等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、监察的法规制度,制定并实施本级工作计划,负责对审计监察对象、行政干部法规、政纪案件,加强审计监察队伍建设,负责举报、申报的受理查证工作,指导全系统的审计监察工作。负责理事会交办的临时工作。
(二)业务科
联系电话:56569791; 邮箱:gxs197@163.com 邮编:150300 联系人:赵丽
参与推动我区有关农村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制定,依法维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权益,指导我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运营机制的改善,实现“民办、民管、民受益”,确保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,对全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、发展、运营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,探索我国农业新阶段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律及组织途径,为区委、区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提供参考,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及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其合法权益,组织开展对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的教育和培训,为全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科技和信息咨询服务,组织全区各龙头企业,商家开展联合与合作,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发展,总结和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典型经验,交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成果,开展合作经济交流活动,加强与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,承担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任务。
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、政策,负责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规划、建设、推进、检查、指导工作,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系统经济年度、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开展调查研究、培育、总结、推广典型,指导全系统购销业务工作,指导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,经营和储备国家委托商品(化肥、烟花爆竹、棉花、防汛物资等),组织全系统的大型商品交易、招商引资,指导全系统连锁经营、市场建设、仓储运输、经济合作,负责全系统体制改革、经营网点、经营机构的建立,撤消和变更企业名称的审批和救灾工作,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能,对社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、建设规划、监督指导,确保保值增值。负责科技开发、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配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。负责理事会交办的临时工作。
(三)人事科
联系电话:56569786; 邮箱:gxs197@163.com 邮编:150300 联系人:董兴国
负责供销联社机关、直属企业的干部管理、人员调配、职称评定、工人技术等级评定、劳动工资计划等项工作,负责所属企业社会保险、下岗再就业、内部分配指导、服务及管理工作,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计划的制定、人才的培养及管理并组织实施。配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。负责理事会交办的临时工作。